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4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1878923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21878923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发起人持股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案[3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2] - 交易多项指标达50%且有对应绝对金额标准需股东会审议[3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3]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需股东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5] - 出现6种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5]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75]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6]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7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77]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78]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决策权,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0%以内(含20%)[81] - 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决定权,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值5%以内(含5%)[83] - 运用公司资金、资产在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 - 20%的项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3] 利润分配相关 - 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8] - 公司拟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等条件[102] - 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02]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个连续年度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02] - 报告期每股收益超0.2元,公司可考虑股票股利分红[10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1]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15][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8]
纳思达(002180) -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