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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量股份(30080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久量股份久量股份(SZ:300808)2025-09-12 20:37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 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