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3008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 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 押、质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且应当 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公司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 务部负责,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可协助办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 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