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罡股份(832651)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甲青岛中心大厦 A 座 45 层 电话:0532-55769166 传真:0532-55769155 邮编: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海市天罡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罡股份")的委托,指派王蕊、冉令帅 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 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与表 决结果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