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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837212) - 公司章程
智新电子智新电子(BJ:837212)2025-09-15 18:31

股本结构 - 2021年5月8日公司经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10万元[3] - 发起人赵庆福和李良伟在2015.11.24以净资产出资方式分别认购股份数为1600万股[8]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61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610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或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若拒绝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2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4]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担保事项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形还需股东会审议[3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后续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需2个月内召开[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时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9]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102]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102]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35] - 公司指定北交所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6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2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相应时间要求[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