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87097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视声智能视声智能(BJ:870976)2025-09-15 19:32

股份相关规定 - 上市前直接持股 10%以上或可支配 10%以上表决权主体,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3][4][5] - 公司高管、核心员工战略配售股份,自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4][5] - 其他投资者战略配售股份,自上市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4][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 25%[5]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 -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股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持股超 5%等情形除外)[7][8]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中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及季度报告公告前 10 日内不得买卖股票,特殊原因推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日日终[7] - 公司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重大事件发生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日日终[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公司可 15 日内书面拒绝并说明理由[9] - 股东查阅相关材料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9] - 公司股东依股份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8][9]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行为监督、提建议或质询[8][9]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11][12]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 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方[12][13][1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3][14] 交易审议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提供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 3000 万元,或占 30%以上需审议[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750 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750 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股 10%以上股东请求时,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1/3 以上董事提议召开时,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 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不能担任董事[38][3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等且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不能担任董事[38][39]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不能担任董事[38][39] - 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不能担任董事[39]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董事[39] - 被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采取相关处罚且期限未满不能担任董事[38][39] - 董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40] 其他规定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取消监事会相关规定[2][3]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77] - 公司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替换为“股东会”[74] - 公司注册地址不变,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76] - 公司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6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69]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人员应出席[71] - 公司应至少提前 2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72] - 信息披露应向所有投资者同时公开,董监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73] - 公司应在北交所指定平台公布定期和临时报告,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此平台[73]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不能履职时董事会应指定高管负责[73] - 公司及相关披露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差别对待[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