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 2025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召开[6] 临时股东会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临时提案提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日 - 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且不得变更[15]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确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自行召集股东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会前合计持股不低于10%[12] 自行召集费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18]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中小股东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2]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实行累积投票制[23]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未填表决票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4]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息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30]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重大事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投票情况统计 - 公告需对除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31]
视声智能(8709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