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870976)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3]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审计部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董事会任免[8]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应履行拟定审计计划等8项主要职责[9] - 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机构10项权限[10]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1] - 内部审计涵盖所有运营环节,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2] - 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制度,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4] 报告与披露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6]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25] 审计监督与考核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7]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