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6050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市味知香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