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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新金路新金路(SZ:000510)2025-09-16 18:48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实施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发生后,应当及时结算,尽量减 少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时间。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 定义务。 第六条 公司应当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建立持续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