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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粤宏远粤宏远(SZ:000573)2025-09-16 19:0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审批通过日期:二 0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不得全权授予属下的专业委员会行使其法定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