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属重大信息[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30万元以上属重大信息[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属重大信息[8]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属重大信息[9]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属重大信息[12] 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3] -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 公司应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7] 人员要求 - 内部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6] - 内部人员对重大信息有保密义务,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7]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18] - 从事重大信息相关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18] - 文印员应按批示数量印制文件,损坏资料当场销毁[19] - 重大信息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9] 违规处理与奖励 - 内部人员违规造成严重损失将受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1] - 公司设立内幕交易举报专项奖金奖励有贡献人员[21] 泄露处理 - 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