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00293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WODD TALIESONS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