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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00208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孚日股份孚日股份(SZ:002083)2025-09-19 16:45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5] - 股东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0]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相关人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说明[3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38]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8]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规定情况出现时十日内召开[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40]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4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4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4] 章程修订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4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