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0020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9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5]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职责与建议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8] - 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建议,无充分理由不得搁置[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 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