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0020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9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管,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任职与解聘 - 五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秘书出现五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4] 职责与评价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 需接受公司董事会、证监会和交易所评价[12] - 公司根据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1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