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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瑞德智能瑞德智能(SZ:301135)2025-09-22 19:1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