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3011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