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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0025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圣阳股份圣阳股份(SZ:002580)2025-09-22 20: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6]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8]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8]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8]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7]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7]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股东会投票时间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5] 年度股东会报告 - 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6]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28] 董事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31] 董事选举投票制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选举独立董事每位股东投票权=持股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每位股东投票权=持股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33] 董事当选条件 - 所得票数须达到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33] 下次股东会召开 - 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下次股东会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的2个月以内召开[33]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特别决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35]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35]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相关多项内容[37] - 出席或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8] -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股东会秩序 - 董事会等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查处[40] 股东会决议公告 - 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4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3] 股东会决议实施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股东权利 - 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5] 规则修订 - 由董事会提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