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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生效)
2025-09-23 19:02

关联方定义 - 子公司包括直接及/或间接控股合计超50%、控制董事会大部分成员组成等类型公司[4] - 关联法人包括有权控制行使公司5%或以上(联交所为10%)股东会投票权的法人等[10] - 关联自然人包括有权控制行使5%或以上(香港上市规则要求10%以上)公司股东会投票权的自然人等[13]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为关联方[12][14] 关联交易分类与原则 - 关联交易分为一次性关联交易和持续关联交易[15]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原则[18]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按公平合理原则确定[22] 关联交易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关联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27] - 公司成立关联交易协调工作小组,董事会秘书任组长[27] 关联交易上报标准 - 各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持续关联交易按年算)30万元以上(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需上报[35] - 各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持续关联交易按年算)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需上报[35] - 各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按香港上市规则计算的资产等百分比率任何一项≥0.1%(上市公司层面)需上报[35] - 各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按香港上市规则计算的资产等百分比率任何一项≥1%(非上市公司层面)需上报[35] 股东提案与审批程序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直接向股东会提案[37] - 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履行申报、公告及管理层、董事会、独立股东会审批程序[37] - 一次性关联交易按交易总金额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12个月内同类型或相关一次性关联交易累加计算[39] - 持续关联交易按联交所上市规则14A章规定,有效期到期或预计超年度上限豁免金额时重新申请[40] 关联交易审议与监控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40] - 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额度的80%为监控警戒线[47] 关联交易报告要求 - 所属公司需在每年2月15日前报送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综合报告[48] - 证券和公共关系部需在3月15日前形成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48] 关联交易管理考核 - 关联交易管理考核坚持“结果考核为主、过程考核为辅”原则[53] - 关联交易指标考核结果核定尊重多方意见[53] - 连续违规或出现考核扣分情况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53] 其他要求 - 一次性关联交易金额或持续关联交易申请上限豁免金额达股东会审批条件需报股东会[42] -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需在分解下达的上限金额内并报相关部门备案[44] - 超进度关联交易需说明,可能超上限要提前采取预控措施[46] - 公司需配合外部审计师做好关联交易数据审计等工作[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