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创(83530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利润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现金分红规定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合并或母公司孰低)的20%,特殊情况除外[10] - 特殊情况含净利润降超50%、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等[11] - 未来12个月对外投资等支出超净资产10%且超3000万或超总资产30%,可不现金分红[11] 不同发展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2] 监督与决策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6] - 董事会决策记录投票表决情况并保存书面记录[16] 政策调整与审阅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履行程序,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特别决议[16]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股东会审议听取公众股东意见并提供网络投票[16] 实施与披露 - 实施利润分配通过中国结算分派并披露公告[18]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满足程序及条件[18] - 在年报或半年报披露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终止需审议并披露原因[18]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8]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