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创(835305)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信息披露要求 - 出现影响投资计划情形,2个交易日内公告[6] -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主要内容[8]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17]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信息提交董事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20][25] 资金支取规定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3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8] - 一次支取超总额50%,经董事会批准[11] 项目可行性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3]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17] 超募资金使用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计划[17] 资金置换与节余处理 - 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1]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则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1] 内部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使用并报告[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自查并披露专项报告[25] 违规处理与报告 - 发现占用资金,要求归还并披露[23]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董事会报告披露[24] - 保荐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报告[26] 外部核查要求 - 保荐或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26] - 年度结束后出具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6]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募集资金通过子公司使用适用本制度[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