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获批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0万股,于2022年11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20.38万元[7]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2600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020.38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同身份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0][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董事等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7][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七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0]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9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08]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11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6][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恒太照明(873339)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