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601877) - 正泰电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泰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暂 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