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8731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七丰精工七丰精工(BJ:873169)2025-09-25 19:17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北交所官网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北交所官网[9] 首次披露与持续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情况时,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9] - 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信息泄露应立即披露[10]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时参照披露[11] 自愿披露与保密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遵守公平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12] - 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条件消除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3][14]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7]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进行业绩预告[23]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万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应进行业绩预告[23] 业绩修正公告 - 业绩快报、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涉及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7]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担保与财务资助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4] - 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34] 关联交易审议与担保逻辑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9]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后者应提供反担保[39] 异常波动与日常关联交易 -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直至披露后复牌[43] - 对每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9] 交易累计计算 - 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40] 股份质押与股东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8]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48] 重大诉讼与股东持股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5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及时披露[52] 资产抵押与董事履职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54]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54] 重大合同披露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56]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56] 股东与关联方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6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66] 信息报送与编制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说明[67]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6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完整定期报告并公告[69]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69]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69] 公告审核与发布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应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经董事长审核签字[70]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更换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68] 信息报告与保存 - 各部门等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5] - 信息披露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需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77] 及时披露定义 - 及时披露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8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2]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1] 责任承担 - 董事、高管对公司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73] -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责任人将视情节受处分,重大影响或损失需担责,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74] 配合工作与投资者关系 - 应配合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工作,重大变化及时告知并披露[71] - 董事会秘书协调管理投资者关系,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73] 违规处理 - 股东等未配合信息披露或索要内幕信息,公司可向北交所申请监管[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自然人、单位等主体[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