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改 -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227.409万股[5] -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2014年7月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777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7] 财务数据 - 2014年7月15日净资产为1537万元,占比86.49%[7] - 2014年7月15日折股为240万元,占比13.51%[7] 公司变更 - 公司原住所拟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工业园盐东区精工路3、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秀才路7号[5][7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持有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等特殊情形除外[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3] - 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诉讼,董事会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况依法诉讼[14]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审议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20]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本章程所定人数(7名)的2/3,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9] 其他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76]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76]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77]
七丰精工(873169) - 关于取消监事会、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