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8731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丰精工七丰精工(BJ:873169)2025-09-25 19:32

董事会议案 -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若导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2个月内补选[9][1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至少1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5]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5] 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须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会议召开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31]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3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不受此限[3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含受委托出席)出席方可举行[38]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9] - 对董事长不同意列入议程的提案,经出席会议1/3以上董事同意,可作为正式议程审议[42]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50]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50] 表决与审议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51]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5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6] - 董事会办公室需在会议结束后5日内送会议记录给出席董事[57] - 董事如有修改意见应在接到记录后3日内反馈[5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2]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解释权归董事会[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