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8731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七丰精工七丰精工(BJ:873169)2025-09-25 19: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1] - 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12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不得转让股份[14] - 因涉嫌违法犯罪等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15]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5]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否则收益归公司[16]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年报、中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7] - 推迟年报、中报公告日期限制期自原预约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日[18] - 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有交易限制[18] 减持披露 - 董事等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20] - 拟3个月内卖出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20] 其他规定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在信息变化等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8] - 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减持参照规定执行(部分除外)[20]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2] - 股份变动达规定比例按法规报告披露[27]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北交所申报[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