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可立克可立克(SZ:002782)2025-09-25 20:15

股份与注册资本 - 2025年授予241名激励对象8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392.26万股于7月18日上市,股份总数由492,809,413股增至496,732,013股[1]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76.8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496,732,013股变更为495,964,013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492,809,413元增至496,732,013元,后变更为495,964,013元[1][3] 组织架构与人员 - 董事会人数由七名调整为八名,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4]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9]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表述为49,596.4013万元[8]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表述为49,596.4013万股[1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6]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7][18]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5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52]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5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6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5]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65]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文档未明确具体比例)[7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7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7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9] -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6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