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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甲科技(8358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百甲科技百甲科技(BJ:835857)2025-09-26 18: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2]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3]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5]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最先发生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项相关信息[18] - 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括原因、各方情况、协议书、政府批文等[19]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材料,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需审批则汇报董事会[19] 制度执行 - 各部门或子公司可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21] - 证券部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21] - 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严格保密[22]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2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北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