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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奥瑞德奥瑞德(SH:600666)2025-09-26 18:46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2项制度,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废止5项制度[3][5][6] - 修订前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由董事长担任[9]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63,512,843股,全部为普通股[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特定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为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13] - 股东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4][1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6]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0]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8]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5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5]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