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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奥瑞德奥瑞德(SH:600666)2025-09-26 18:47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是持有不超一年股票等,长期是超一年债券、股权等投资[2] 决策机构与审批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董事长可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部分决策权[5] - 6 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6 种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10] - 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总经理按规定审批[11] 投资实施 - 短期投资由投资部预选、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按权限审批后实施,证券投资有联合控制制度[13] - 短期有价证券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财务部定期核对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14] - 长期投资经投资部评估、立项、调研等,董事长审批后按权限实施[15] 合同与风险控制 - 对外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法务审核、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8] - 采用并购方式投资应控制风险,聘用律师和会计师尽职调查[16] 监督与管理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向公司报告投资项目情况,预算调整需审批[16]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6] - 被投资企业参照子公司管理办法管理,公司派出人员参与管理[18] 财务处理 - 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获取财务数据进行分析[21] - 财务部门对出现财务恶化的被投资企业计提减值准备[21]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22] 投资处置与披露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依法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4]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