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8] - 过去12个月内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等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等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7] 关联交易合同签署 - 公司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应采取回避措施[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26] 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中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28]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9] 文档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十年[32] 公司与时间 - 文档提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33]
正川股份(6039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