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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正川股份正川股份(SH:603976)2025-09-26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核准发行2700万股,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203,652元[4] - 公司设立时发行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公司已发行151,203,652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认购情况 - 重庆正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1,258,062股[11] - 邓勇认购15,505,484股[11] - 邓秋晗认购2,916,452股[11] - 邓红认购2,794,839股[11] 股份限制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2] - 全资子公司人员违法致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依法诉讼[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六种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5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9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5][126]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28]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2] 人员任期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88]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4][141]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3] 其他规定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6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