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恒实科技恒实科技(SZ:300513)2025-09-29 17: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4] 减持与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相应时间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 人员信息申报与股份变动报告 - 新任董事、高管等应在相关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6] 股票买卖限制与违规处理 - 公司特定期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9]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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