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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澳柯玛澳柯玛(SH:600336)2025-09-29 18: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自行召集与提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2]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5]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20年[1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20]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