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对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2] - 一般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7种情况应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金额超30万等3种情况应报告[8] - 已披露担保被担保人到期15日未还款等2种情形需报告[8]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董事等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0] 重大事项预报 - 各部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预报重大事项[5]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分定期和临时报告[3] 信息管理 - 责任人可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工作,未公开需保密[3] - 无法判断信息重要性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12] - 报告义务人员书面提供重大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依法处理上报信息[15] - 各部门持续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5] - 重大信息知情者负有保密责任[16] - 高级管理人员敦促预报和报告信息[16] - 董事会秘书询问应报告事项进展[17]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及联络人责任[17] 时间要求 - 制度中“及时”指两个工作日内[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