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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济高发展济高发展(SH:600807)2025-09-29 18:17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法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法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2] 审计事项范围 - 审计法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12] 内部控制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3]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法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实施,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1] 重大缺陷披露 - 若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1]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10年[18]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法务部实施审计前3天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21]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完成审计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2][23] 报告披露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5][27] 专项审计 - 审计法务部定期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 审计法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6] - 审计法务部协助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