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19: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含本公司)[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10]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相同,连任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等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职责与权利 - 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12]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12] - 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4] 其他规定 - 公司每年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2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2] - 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21]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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