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科技(30149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 分红审计 - 以半年度财报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半年度财报可不审计[1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 分红审计 - 以半年度财报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半年度财报可不审计[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