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科技(3014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与负责人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4]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7] 人员要求与工作对象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对公司全面了解,具备良好知识结构和沟通能力等[8] - 工作特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2]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12] - 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3] 工作规则与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公司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3] - 开展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17] 活动要求与管理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络远程或视频直播,需提前公告[18] - 投资者说明会应便于参与,会前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18] 特定对象管理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签署承诺书[18][19]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错误拒不改正发澄清公告[20] 再融资与接待推广 - 公司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0] - 接待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2个交易日内回复问题[24][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审核[26][27] 部门职责与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29]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证监会指定媒体,网站为巨潮资讯网[30]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