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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300717)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信新材华信新材(SZ:300717)2025-09-29 19:33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427 号 致: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信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