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菲达环保菲达环保(SH:600526)2025-09-29 19:47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公司担保除外)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公司担保除外)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担保除外)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有特定例外情形及审批要求[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2] 其他关联交易情形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适用相关规定,特定情况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形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4]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 公司关联交易适用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披露或股东会审议标准有相应处理方式[17]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0] 日常关联交易 - 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有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2]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履行中变化或期满续签按前述规定处理[22]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指导价,参考第三方价格,无参考时以合理构成价格定价[25] - 关联交易定价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方法[26]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3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3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20年《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废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