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股份买卖申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买卖股份情况,违规及时报告[5] - 董高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5] 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份[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8] - 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 [9]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董高人员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 [10] - 董高人员不得融券卖出、开展相关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12]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1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否则可诉讼[11] 信息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7]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董高人员披露增持计划应明确数量或金额[17] 监督与处分 - 董事会秘书监督买卖行为,违规时要求纠正并报告[19] - 违规者公司可给予警告等处分,收缴违规收益并处罚[20]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