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028.1088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为人民币1元[4] 公司治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章程》修订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增加“独立董事”等内容并修订“内部审计”相关内容[2] 股份交易与转让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且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7] 重大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2]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2]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3]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41][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广立微(30109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