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 重大信息内部披露制度
重大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信息[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需告知公司[11] - 重大信息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5]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按规定报告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7] - 报告人致重大信息提前泄露致公司受损,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7] 制度说明 - 制度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