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立微广立微(SZ:301095)2025-09-29 20:18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7种事项[8][9] 关联交易审批 - 股东会审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11]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权限规定[1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3] 资产交易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的,公司应说明原因等[14]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14] 关联共同投资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参股企业增资等构成关联共同投资,可能重大影响财务或改变关联关系时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或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0]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部分已签协议交易可免审议程序[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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