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职责与程序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10日前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