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2]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由董事、副总经理等担任,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4][5]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 离任交接 - 离任前应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和事项[13] 时间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1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细则相关 - 2025年9月修订细则[1]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