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12] - 最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最近36个月内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12] - 连续任职6年的独立董事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专门会议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22]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专门会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独立董事解职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及时披露理由[18]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9] 其他规定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2名以上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5][37] - 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迟于会前2日提供资料[36]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7] 时间节点 - 北交所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交易日内审查[41][46][48]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4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8] - 最迟在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相关声明和审查意见[40]
纬达光电(8730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